公司

香港公司,為機構而建

Vetrapay 創立於 2025 年,源於一個簡單的觀察:將會在鏈上結算的機構,不願把密鑰控制權外判,也無法獨自承擔整座技術堆疊。

2025 年創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只服務持牌機構

01關於我們

是科技基礎設施,不是金融中介

我們建立的密碼學與結算層,位於銀行既有系統與公鏈之間。機構保留密鑰、客戶與牌照;我們提供令這個連接安全、可審計、快速運作的機器。

工程團隊在香港,公司與知識產權亦在香港。客戶是亞太、中東、非洲、中亞與拉丁美洲的持牌機構。我們不在中國內地營運。

02原則

我們據以設計的三項承諾

01

合規是架構

要在規模上可靠地合規,最實際的方法是移除不合規的可能:不碰資金、不持密鑰、不做零售、不發行。寫進產品的界線,不會被銷售團隊談走。

02

控制權留在機構

自持密鑰對我們而言不是一項功能,而是銀行可以把方案放到監管機構面前的理由,也是支付機構可以向董事會說明密鑰屬於自己的理由。

03

互通,而非取代

報文維持 ISO 20022,流程維持熟悉,定價留在機構手上。我們更換的是結算核心,不是它周邊的業務。

03合規設計

分層結構的合規

以下是公司背後的結構性選擇 —— 不是銷售流程末端才補上的保證。

01

營運實體與知識產權

營運公司、核心研發人員與知識產權均設於香港。

02

密碼標準

密碼模組符合美國 FIPS 標準。

03

業務界線

不發行穩定幣;不做針對中國內地的穩定幣業務;只服務持牌機構客戶;不向內地居民或機構提供網絡服務。

04

牌照風險隔離

機構客戶以我們的技術堆疊服務自身的財資與結算需要,不藉此向終端客戶提供穩定幣服務。

05

合規兌換渠道

機構穩定幣頭寸管理,全程經香港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執行。

不發行、不流通、只服務持牌機構。合規架構是護城河,不是限制。

04營運範圍

立足香港,只做境外

Vetrapay Limited 於香港註冊成立,業務的每一部分都以服務中國內地以外的持牌機構為設計前提。

不服務內地

我們不向中國內地任何人士或機構推廣、簽約或提供服務。

不做零售

客戶是持牌機構,我們不接納個人客戶。

不碰客戶資金

我們從不持有資金或資產,因此沒有客戶資金帳戶需要監管。

不發行代幣

我們不發行、贖回或穩定任何數碼貨幣。

05與我們合作

四種合作方式

機構

正在評估自持密鑰或鏈上結算的銀行、支付機構與資產管理公司。

hello@vetrapay.hk

投資者

向策略及財務投資者提供的公司資料與技術簡報。

ir@vetrapay.hk

媒體

關於機構級數碼資產基礎設施的背景資料、訪問與評論。

press@vetrapay.hk

請認真做盡職調查

架構文件、部署測試結果與法律分析,可於保密協議下提供。難的問題,歡迎直接問。